公路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2025-052甲方:唐山 XX 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 XX 湖至 XX 段公路 D 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承建省 XX 湖至 XX 段公路工程 D 标施工任务,因工程需要将该标段内的部分涵洞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XX 湖至 XX 段公路工程 D 标
二、工程内容:部分涵洞工程
三、承包数量:部分涵洞工程,具体由项目部安排
四、承包方式及单价:单价承包,详见附表
五、人员、设备、材料约定:1、乙方应提供与承担该合同履约条件相对应的施工资格和资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在 2009 年 4 月 15 日前组织进场且形成生产能力,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重新招施工队伍
保证金不再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工程所用钢材、水泥、片石、碎砾石必须从项目部领用
甲方确保各种物资材料到场,但乙方需提前上报材料计划
4、以上材料的消耗数量按乙方使用的砼混合料数量按批准的配合比计算
5、工程所用燃料油及其它外购材料乙方亦可在项目部领用,费用按采购价+运费+3%保管费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6、工程所用自采材料: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料场内自行采购或采备,质量必须经甲方试验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检验符合施工要求并提供书面确认,不合格的材料按甲方要求清出场外,损失及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采备自采材料时必须符合国家及业主对环保的要求,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按业主要求恢复料场,不得乱挖乱弃和碾压草坪,否则因此而引起的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7、乙方自行解决机械设备所需的配件、维修、润滑油,甲方不提供这方面的任何协助
8、 砼拌和长距离运输由项目部组织,每立方米砼扣款 50 元/m3
9、模板及支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