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的通知 建标[2025]80 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 OOO 至二 OO 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310—2025,自 200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4.2.3、4.5.2、4.5.4、4.8.1、4.8.2、4.9.1、4.10.1、4.11.3、6.2.2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82—93 同时废止。 本法律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讨论院建筑机械化讨论分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 OO 二年四月一日 二、 前 言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 OOO 至二 OO 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讨论院建筑机械化讨论分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 修订而成的。 本法律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讨论,仔细总结了我国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 EN81—1:199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法律规范》及 EN81—2:1998《液压电梯制造与安全法律规范》,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建设部组织审查。 本法律规范以建设部提出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为指导方针;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准则;把电梯安装工程法律规范的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质量验收和施工工艺的内容分开,将可采纳的检验和验收内容修订成本法律规范相应条款 ;强化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明确验收检验项目,尤其是把涉及到电梯安装工程的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作为主控项目要求;完善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分项工程检验及整机检测项目,充分反映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的条件和内容,进一步提高各条款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和观感评价的影响;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内部应对分项工程逐一进行自检,上一道工序没有验收合格就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在确保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考虑电梯安装工艺及电梯产品的技术进步,以使本法律规范能更好地反映电梯安装工程的质量。 进入建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