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1. 工程概述2. 监理工作范围3. 现场监理机构5. 监理工作程序6. 监理方案和措施7.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8. 对本工程建议1. 工程概述1. 工程概述1.1 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 ,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1.2 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1.3 计划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 12 个月,监理服务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 月。2. 监理工作范围2. 监理工作范围2.1 服务形式:本项目的监理模式为一级监理,设置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2 服务范围: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定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发包人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2.3 服务目标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满足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及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2. 4 监理服务的内容监理服务机构设置:本工程设置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人员及设备配备应满足现场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检查项目和抽检频率:检测频率不得低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法律规范》(JTGG10-2025)和其他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2.4.1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工作安排: (1) 按监理合同要求建立总监办中心试验室;(2) 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3)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编制监理计划,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则;(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5) 参加设计交底;(6)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7) 检查承包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等保证体系;(8) 审核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试验室;(9) 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核后予以批复;(10) 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11)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12) 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13) 核算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14) 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15) 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16) 主持召开第一次施工场地会议;(17) 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18) 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并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人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19) 审批施工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