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的评价方法评析 1 引言 2000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 法》的正式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招标投标迈入了法治化进展阶段。在这个进展过程中,政府将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都纳入其管理范围进行集中管理,统一招投标程序、明确招标方式、审定每项工程的标底和评标方法等。评标常常实行的方法有:综合评标法、复合标底法、评标价法、合理低价法、标底接近法等,而最低价中标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最优机制,是建筑业市场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建筑业市场运行的必定结果,是真正反映市场需要的且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评标方法。 厦门市自 2025 年 4 月率先实行最低价中标法,经过三年多的实践,逐步进展成现在的“建设工程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经济效益。为法律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福建省于 2025 年 1 1 月颁发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本文对福建省推行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进行分析与评价,其中一些做法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的评标方法 2.1 适用范围 首先,《规定》明确了采纳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的建设工程的范围,建设项目一般要求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别要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而对一些复杂的建设工程不宜采纳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针对这类复杂的建设项目应当采纳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2.2 招标最高控制价和最低控制价 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招标工程,首先要设置招标最高控制价和最低控制价。设置最高控制价,一是防止投标人串通投标而抬高投标报价,二是为评标提供一个价格参考。而招标最高控制价(设定为 A)是以工程造价为最高控制价,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工程则以经批准的工程预算造价为招标最高控制价。 关于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规定》要求必须实行工程量 清 单计价。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等国家和省现行计价办法,省建设厅会签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