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7
1 总 则(1)本细则编制依据:1)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法律规范》
2)SDJ212-8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法律规范》
3)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法律规范》
4)SL288-202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法律规范》
5)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6)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7)SDJ249
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试行)
8)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
9)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其他设计文件
(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岩石基础工程的验收
(3)本细则所指的基础验收系指有关项目工程基础岩面覆盖前的基础交面验收
(4)基础验收应在基础岩面有关问题已进行全面处理,具备基础验收条件,并以承建单位“三检”合格的基础上申请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设计、地质和施工四方进行
(5)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基础验收程序见图 7-1
NO OK基础(边坡)开挖整修承建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工程师初检提交地质编录申请单基础开挖施工质量自检表地质编录竣施工场地形图测绘声波测试布孔(如需要)超声波测试孔声波测试基础验收申请基础开挖施工质量自检表建基面弹性波测试报告(如需要)检测单位提供 NO NO OK NO NO OK OK图 7-1 基础验收流程图7
2基础验收准备(1)基础验收前的岩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础按设计要求开挖完成后,对揭露的地质缺陷和存在的施工缺陷处理存在疑问需其他各方确定处理措施时,可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要求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其处理方案
2)基础岩面(地基、边坡)的陡坡及反坡处理需符合设计要求
3)开挖面突出的岩体应修成平滑状,边坡、马道及平台部位的危岩应及时进行清理,以保证下道工序施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