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平面布置4.1 总平面布置原则(1) 港口应按货种、吞吐量、装卸特点、泊位分工及客运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地划分作业区。对于危险品及污染性最大的货物,宜单独分区。(2) 作业区布置时,应考虑风向及水流流向的影响。污染性的货物码头或作业区应布置在主导风向的风下侧。危险品码头及作业区应布置在港口的下游,并与其他的码头和作业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 顺岸式码头的前沿线一般沿水流方向及地形等高线布置,并考虑扩建时的经济合理地连线顺直岸线的可能。码头应有供船舶运转或回淤的水域。同时必须考虑码头建成后对水流的改变以及岸坡稳定等的影响。(4) 布置陆域时要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田,少拆迁。陆域前方应布置生产性建筑物及必要的生产辅助建筑物。其后布置生产辅助物,所需的房屋应合理地合并组合。生活区的布置应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并宜接近作业区。(5) 作业区内部,应根据装卸工艺和所需的码头库场、铁路、道路及其他的建筑物的数量与布置的要求,以近期为主、并考虑到进展的可能性合理布置。(6) 作业中建筑物的布置应力求紧凑,但其相互间的距离必须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及其他专业法律规范的要求。4.2 船型尺度设计船型主尺度见表:表 4-1 船型主尺度 单位:m船 型总长型宽型深满载吃水备 注散货船5000 吨级散货船112179.27.0设计代表船型4.3 作业标准及作业天数4.3.1 船舶作业标准船舶装卸及靠泊作业时允许的风、雨、雾及浪的标准为:风:≤6 级雨:不大于中雨雾:水平能见度>1000m浪:横浪≤0.8m,顺浪≤1.0m4.3.2 码头年作业天数根据码头装卸作业标准,对影响港口作业的各种因素进行统计分析,并考虑风与雨的天数重叠等因素,自然条件影响码头作业的天数为 35 天,即本码头年作业天数为330 天。4.4 竖向设计4.4.1 设计水位设计高水位: 2.74 m(高潮累积频率 10%的潮位)设计低水位:-0.76 m(低潮累积频率 90%的潮位)极端高水位: 4.37 m(重现期为 50 年的年极值高水位)极端低水位:-1.56 m(重现期为 50 年的年极值低水位)4.4.2 码头前沿高程码头前沿高程应考虑当地大潮时码头面不被淹没,便于作业和码头前沿高程的衔接。码头前沿高程应根据泊位性质、船型、装卸工艺、船舶系缆、水文、气象条件、防汛要求和掩护程度等因素,并参照邻近现有码头前沿高程确定。有掩护港口的码头前沿高程为计算水位与超高值之和,应按表 4-2 中的基本标准和复核标准分别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