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施工分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xx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xxx 拆迁安置综合楼钢结构制作 / 安装工程 ,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具体约定如下:第 1 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xxx 拆迁安置综合楼钢结构制作 / 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xxx 第 2 条 承包范围及方式按北京市建筑设计院所出的 xxx 拆迁安置综合楼图纸及钢结构部分甲方自行设计的加工详图,并依据经业主、设计、监理、总包认可的设计及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包含全部与钢结构相关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检验试验、验收等工作)2.1 承包内容:2.1.1 钢结构安装2.1.22.1.3 钢梁防火涂料施工2.2 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固定合同单价第 3 条 工期要求按土建施工具备的条件和甲方的进度要求施工,进场施工日期及工程竣工日期依据甲方的书面通知。第 4 条 质量等级及工程保修4.1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北京市施工法律规范要求,钢结构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为钢结构行业验收法律规范标准(GB50205-2001)、钢结构设计总说明和合同文件的各项技术说明要求。4.2 本工程保修 年。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工程按时完经有关部门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办理验收手续,甲方返还乙方质量保证金,保修金待期满后一次性返还给乙方。第 5 条 合同价款5.1 本合同单价为一次性固定单价,未经双方书面确认,执行合同期间此单价不作任何调整。5.2 合同单价及暂定工程量见合同附件一,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调整。5.3 合同单价包括与其相关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检验试验、验收等费用,其中钢材平均采购价按 4200 元 / 吨 考虑,结算时按实际平均采购价为基础,双方协商钢材价差;单价中不含脚手架、水电及测量、现场安装起重机械费用。5.4 合同总价:暂定 RMB 元 (大写: )。5.5 合同单价所包括的内容:5.5.1 合同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及其他费用;5.5.2 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的管理费、利润;5.5.3 本合同单价不包括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第 6 条 工程价款支付6.16.2 乙方的经济变更、索赔经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在竣工结算中一次性支付乙方。6.3 本合同工作内容(甲方、业主、监理、设计验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