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目录一、 总则二、 年度财务预算三、 资金筹集四、 存货五、 固定资产六、 无形资产七、 投资性房地产八、 金融资产九、 长期股权投资十、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十一、 资产减值十二、 债务重组十三、 或有事项十四、 借款费用十五、 收入十六、 成本、费用十七、 外币折算十八、 财务报告十九、 终止清算二十、 附则一、总 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法律规范本公司财务核算工作,依据财政部财会[2025]3 号《会计准则》、《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要求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发生资金筹集和使用,资产运行、增加或减少,收入、成本、费用的发生,都应该接受财务核算制度的监控,以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提高经营效益和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条、公司应强化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一是完善原始记录;二是健全计量验收工作;三是加强定额管理;四是做好财产清查盘点工作;五是建立授权审批制度。第四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除本公司外,同时适用于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各经销点等单位。第五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报主管财政、税务机关备案。本制度的具体执行负责人由董事会授权。二、年度财务预算第一条、公司在每一年度末,根据当年生产、技术、销售、物资供应、市场动态等经营情况和投资计划,由董事会制订公司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第二条、在制订年度预算方案时,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都应负责提供上年算实际完成情况和次年生产、经营预测情况。第三条、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年度营业收入、投资收益、成费用支出和筹资、投资支出,本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预算。第四条、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有重大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意见,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第五条、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除由财务部门监管执行外,同时应提交监事会作为财务活动的审计监督依据。三、资金筹集第一条、公司资金筹集包括股东权益和负债两部分。股东权益主要有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库存股、少数股东权益;负债主要有借入资金、应付债券、应付未付款项和长期负债等。第二条、公司股本实行实收制。公司成立时,所有股东认缴的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均应在公司设立日之前一次足额到位。股本总额应与工商登记实收资本一致。公司最低资本总额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第三条、公司投入的股本应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