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加强考试纪律管理的规定(2025 年 12 月 1 日)考试是老师对学生知识能力的掌握程度的一个有效检验方式,也是学生体现自身能力与价值的途径
作为一个检验学生学习情况与学生自我能力展示的平台,考试应该充分体现学生之间的公平竞争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教学管理,杜绝考试作弊的现象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部分 对于任课老师的规定为了端正学风,严肃考纪,法律规范教风,老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
考前一律不给学生划重点,不透露任何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
在考试内容方面,出试卷时要避开出现过多需要死记硬背的内容,试题要灵活全面,要能体现学生平常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养
当年试题与往年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 20%
同年的 A 卷试题与 B 卷试题的重复率也不得超过 20%
在考试与成绩评定等相关工作中,不能接受学生不恰当的请求和无理的要求,不能惧怕学生的威胁,要坚持秉公办事的原则,树立正气
如老师违反上述要求,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给予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处理
第二部分 对于监考老师的规定为了严格考试纪律,监考老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
提醒:提醒各位考生考前去洗手间,并告知考生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允许去洗手间
清场:监考老师必须在考前 20 分钟到场,安排考场座位
仔细检查考场,保证考生的所有非考试物品(手机、书籍资料、雨伞等)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做到彻底清场
验证:逐一核对考生有效证件和姓名
板书:在黑板上写明:考试时间、科目、座位安排、 “考试作弊不授予学位”等重要信息
宣讲:郑重宣读考试纪律,包括:手机等电子设备不能放在身上和座位上,考试期间不允许去洗手间,考试作弊不授予学位
监考:在考场内,监考老师应严禁使用手机、不看书报、不闲谈、不做其他无关事情等
监考老师应自觉分散在考场内并适当走动,做到仔细监考,以保证考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