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袁桂林、刘小奇、朱宝龙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第五条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期限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xxx 万元人民币。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占全体股东表决权比例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等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数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占全体股东表决权比例xxx 150 万元 货币 50% 30%xxx 80 万元 货币 26.7% 35%xxx 70 万元 货币 23.3% 35% 第十条 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使用章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可联系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许建云律师13992871655)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第九条规定的“占全体股东表决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猎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照股东所持表决权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但涉及公司实际控股权的转移或变更,则公司其他股东有权依照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定(本章程第十五条)行使同意权或者优先购买权。第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