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管理制度2025 年 04 月 20 日发布 2025 年 04 月 20 日实施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此文件只限在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内部使用,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出版、复印
1 目的为激励和鞭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满足使用及业主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泰富重装集团及各下属公司
1 质量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质量奖惩,组织进行产品质量奖励/惩处事例确认及报批,并组织落实处理意见
2 与产品质量相关的部室/人员配合产品质量奖惩的实施,提出奖惩事例及建议;收集、反馈质量问题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
4 内容和要求4
1 质量奖励4
1 对达成部门质量目标且连续 3 次目标核算值稳定提高的部门负责人给予奖励 500 元,表现优秀者,由质量管理部报管理者代表另行追加奖励
2 单位、部门或个人获得省、部级质量奖项的,根据其效果,一次性奖励 1000-2000 元;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根据其效果,一次性奖励单位、部门或个人小组 2000-5000 元
3 对以先进的质量改进工具实施专项质量改进解决了质量问题,降低了质量成本,经验证效果明显的,根据解决问题的性质、影响、难易程度,贡献大小、节约的资金给予小组或个人 500-2000 元奖励
4 发现影响产品安全性能、主要材料选择错误、结构设计不合理或设计强度不合理等可能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隐患(非直接校对、审核、确认、批准等相关者),予以奖励 500-1000 元
5 生产员工发现非本人导致的重大的尺寸、性能等质量问题,予以奖励 50-200 元
6 生产员工发现来料或上道工序出现的质量问题,且所发现的质量问题如不及时处置会造成质量损失者,予以奖励 50-200 元
7 质量检验人员发现非本职检验范围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