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函 武汉市 ** 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名称):1
我方已认真讨论了武汉市**区兴城大道、纱帽正街、滨江路路面改建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砼路面铺筑沥青、现有砼路面病害处治、雨水口检查井加高、人行道步砖铺设、交安设施等),同意以人民币(大写)伍仟叁佰玖拾壹万贰仟零佰零拾元整元(¥53 , 912 , 110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95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元整 ,(¥100000 元 )
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我方在经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假如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第 28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担保,另选中标单位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武汉 ** 康发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武汉市 ** 区纱帽街百花街 10 号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2012 年 6 月 10 日投标书附录序号事 项合同条款数 据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现金)2履约担保金额10
1合同总价 1%(银行保函)3发出开工令期限(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算起)41
128 天内4开工期(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之日算起41
17 天内5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