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 *** 工程局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作等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条、 承包方式、范围及内容(一)、承包方式: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1、承包范围:除合同条款说明应由甲方负责的以外,凡清单中所列项目并与之相关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工作均包括在乙方承包范围内。2、承包内容: 。上述未提及的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第三条、工程造价及综合单价(一)本工程暂定总价(根据工程量报价清单中暂定工程量)合计为: ; 大写:( ) 。(二)最终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过业主、监理和甲方共同审核确认,且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为准,但最终不应超过业主批复给甲方的工程量。 (三)、本工程中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其单价一次性包死,不论何种因素均不作调整。此综合单价中包含了 等一切费用。乙方所应预见到的施工中必须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施工内容所产生的费用都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括未提及的与清单有关的一些隐性工作,如乙方的临设、进退场费等一切责任和风险费用。综合单价中不含 。(四)、本工程单价中已包含按规定乙方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第四条、工期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合同总工期为: 个月。注:若工程有阶段性工期的要求,在合同中可约定为:乙方在总工期内必须服从甲方阶段性工期计划安排,并做出的相应阶段性工期调整(包括业主对甲方的工期安排和调整)。具体要求以甲方项目经理部下发的工程进度计划为准。第五条、工程结算与支付:(一)、本工程 工程预付款,为 元,大写: 。(二)、乙方于每月 日之前将本月已完工程量报表报至甲方项目部书面盖章授权的专人审核。甲方当月审批的工程量仅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 签字盖章审核认定的数额为准。工程进度款每月待业主审批的计量款到甲方帐户后七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并经过甲方审核的计量款的 % 进行支付(但不应超过当月业主支付给甲方的计量款),留 % 作为保留金。注:保留金可包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