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洗消 内容提要 本文是作者依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法律规范》GB50038-94(2025 年版)编制《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FS01-02 国家标准图集时,通过调查与设计人员、设备产品生产厂家讨论,提出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如何符合设计法律规范要求
能否准确理解《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法律规范》GB50038-94(2025 年版)(以下简称“人防法律规范”)的给水、排水条文内容,是能否设计出符合功能使用要求的防空地下室的关键所在
笔者承担国标《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FS01-02 的编制工作,通过对“人防法律规范”的编写人、设计人员和产品厂家的调查,以及笔者在标准图的编制过程中的学习体会,提出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原则
一.必须清楚“人防法律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 4 级、4B 级、5 级和6 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医疗抢救工程、指挥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中的电站、供水站、汽车库、物资库、生产车间等)的战时使用功能的技术要求
目前防空地下室设计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使人防工程也能满足平常使用的功能技术要求
给排水工程的设计即满足二者功能使用要求,又满足平常转入战时的技术要求
二.应熟悉掌握“人防法律规范”中与给排水工程紧密相关的术语含义及设计要求: 1.防护单元:在防空地下室中,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给水系统、排水系统设计必须在防护单元内为独立系统
2.抗暴单元:在防空地下室中,用抗爆隔墙分隔的使用空间
一个防护单元可分为 2~4 个抗爆单元
给水系统、排水系统设计不受防爆单元约束
但需考虑抗爆单元战时封堵时对给排水系统的影响
3.清洁区(密闭区):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给水系统由清洁区通过管道向其他用水点供水
排水系统由清洁区通过管道向清洁区以外排水
4.染毒区(非密闭区):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