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
那么法定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定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
二、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
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故而,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三、解除权的类型1、约定解除权
即指通过当事人约定于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约定解除权的产生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不是单方所能决定
这种约定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另行约定
2、法定解除权
即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当一定事由发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