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项目劳务合同管理1 目的加强项目劳务合同管理,规避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防范合同风险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企业合同风险法律保障体制,确保合同管理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及合法化。2 工作要求2.1 成立合同管理机构,确定合同价款、合同条款形成专用合同,组织合同评审、合同谈判,及时签订合同,补充增加工程合同,检查合同履行情况,解决履行出现问题。2.2 分工程类别确定承包模式,原则上采纳分项目分细目单价承包。合同价款的确定必须以基准价为控制,以《内部劳务价格体系》为参考,不得突破基准价。2.3 合同谈判前必须成立谈判小组,并做好谈判策划,确定谈判策略,明确谈判人员及分工,以及合同价款的让步程度。2.4 合同条款应在集团公司“劳务分包合同范本”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特点和有关新增政策法规修改形成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严禁直接使用“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5 合同单价、合同条款必须经合同管理机构集体讨论评审确定,并做好《劳务合同评审记录》(附件 7)备查。2.6 合同的签订必须要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根据相应的授权范围进行合同签订,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2.7 正常情况下必须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严禁无合同进场施工。增加工程应及时补充签订合同。2.8 20 万元以上的劳务合同,经项目部评审后,及时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进行编号、审签,项目部在收到《合同审签意见书》后,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正后,方可与劳务队伍签订合同;20 万元及以下的劳务合同,经项目部评审后,及时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统一编号;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内,将合同原件或扫描件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2.9 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实行措施,保证各项指标满足合同约定。2.10 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劳务队伍组织季度考核评价,合同履行完成终止后组织总体评价。3 劳务合同管理流程图及工作标准4 工作职责及基本要求4.1 项目经理:4.1.1 负责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4.1.2 负责组织合同管理机构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谈判策划、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控。4.1.3 根据公司法人授权签订劳务分包合同。4.2 计合部:4.2.1 负责测算劳务承包单价及确定合同价款。⑴ 劳务合同价款的测算必须以中标价扣除目标利润(经营开发部门、项目管理部门、项目部三方测算平衡后确定)和现场管理费后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