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详细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要求细则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 1.1 条 本次详勘阶段的目的是:根据建设单位批准的工可及初步设计文件中所确定的路线走向、设计方案等资料,通过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供完整、可靠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第 1.2 条 本阶段工程勘察的目的是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中所确定的路线修建原则、设计方案、技术要求等资料,有针对性的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为公路路线的确定、工程构造物位置的拟定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提供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 本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任务是: 1.在初步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可行性讨论地质勘察报告的基础上,充分搜集和讨论勘察区内已有的各种地质资料,通过工程地质调绘工作,在现场对初勘成果进行核实、补充和修正,进一步查明沿线的工程地质条件; 2.对局部调整的路段方案、新发现的不良地质和特别性岩土地段,运用工程地质调绘、钻探、原位测试、岩土工程试验等综合手段,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查明其工程地质条件和不良地质现象的形成和分布规律,并做出相应的工程地质评价; 3.对于初勘阶段已勘察的大型人工构造物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与核实,并补充一定的勘探工作量,详细查明其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对施工图阶段新增设的大型工程场地,在综合分析已有各种地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查明桥址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以及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及工程地质特性; 5.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桥基或特大桥的高塔(墩)等特别基础采纳综合勘探手段,为施工图设计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6.对沿线筑路材料料场进行复核和补勘,最终确定施工时所采纳的料场。 第 1.3 条 本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遵照如下交通部部颁技术标准及各专业技术要求的规定执行: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法律规范》(JTJ064—98)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法律规范》(JTJ024—85)《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法律规范》(JTJ118—98)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 《公路工程抗震设计法律规范》(JTJ004—89) 《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JTJ056—84) 《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JTJ054—94) 《公路路基设计法律规范》(JTJ013—2025) 其它专业技术要求及来往函件 鉴于部颁的技术规程对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某些专业工作尚未做明确规定,具体操作时可参考如下同行业标准中能够满足本次详勘工作要求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