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有限公司后备干部选拔培育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培育造就一支素养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担当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革进展重任的后备人才队伍,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后备干部工作机制,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实现公司进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后备干部是指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后备干部,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后备对象。第三条 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工作业绩、群众公认和进展潜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做到备用结合、动态管理、优进绌退。第四条 后备干部的选拔、培育、管理等工作,由公司党总支部统一领导,党政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第五条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后备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作出说明,并对后备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报集团备案。第六条 建立公司后备人才库,将选拔出的后备干部纳入后备人才库进行集中管理,后备人才库将作为公司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主要渠道。第二章 资格条件第七条 后备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公司的实际相结合,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第八条 后备干部的基本资格:(一)后备干部年龄要求在 45 岁以下;(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备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法律或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特别需要或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第三章 数量和结构第九条 后备干部数量原则上以现任中层管理人员总数的 1:1 比例掌握.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进展需要,结合各部门和下属企业实际,讨论确定后备干部的数量。第十条 结构要求(一)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一般应以30 岁至 45 岁的人员为主体,30 岁以下的人员要有一定数量;(二)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学历结构;(三)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后备干部的构成要考虑行政、经营、党务、财务、业务人员比例的合理性,总体分布要适应公司现状与战略进展要求。既懂专业技术,又熟悉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应占一定比例。第四章 选 拔第十一条 选拔后备干部必须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