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医院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院委会决定自 2025 年 6 月开始至 2025 年底在全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法律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问题,全面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确保无论是医院工作人员,还是服务对象,都法律规范有序,平安无事
二、组织领导医院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
各科室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好安全生产科工作
三、治理时间2025 年 6 月开始至 2025 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 年 6 月 30 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 年 7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安监科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对门诊、病房、药房、值班室、仓库、配电室、消防控制室、大厅、楼道、楼梯间、电梯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分门别类,逐一实行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办公区域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 年 12 月)
于 12 月 20 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
迎接局安委会的检查考评,对局安委会查出的问题,医院将根据责任分工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及个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全院职工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统一停放到医院东南侧固定位置,机动车辆禁停在此处和消防通道停放,堵塞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