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和法律规范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工作,使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具体,特对中心学校、集团总园拟定以下管理制度:一、中心学校职责及管理措施:(一)主要职责1、镇中心学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集团总园做好对所在地的公、民办幼儿园、学前班监管检查工作
2、做好与相关部门关于学前教育的协调、规划、筹划工作
3、抓好所在地的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确保完成下达的招生任务、在园幼儿的巩固工作
4、负责学前教育方面报表的报送工作(含镇所在地的公、民办幼儿园、学前班)
5、镇所在地的公、民办幼儿园、学前班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管理措施1、每学期至少下园(班)进行 2 次以上监管检查(包括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卫生保健、安全、保教常规等)
2、对所辖幼儿园(班)工作中的违规现象和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3、每学期结束交一份工作汇报到学前教育科(含照片等文字资料)
二、集团总园职责及管理措施:(一)主要职责:1、负责集团内年终考核、绩效考核和晋升工作
2、集团总园要做好集团内的四个中心工作即:教研中心、教育教学中心、信息资料中心、帮扶中心,对集团内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3、所辖镇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卫生保健、安全、食品卫生、保教常规等指导、监管
4、所辖镇公办幼儿园人、财、物、保教工作全方位的管理
(二)管理措施1、民办园(1)集团总园对民办园保教工作给予督促检查和指导,每学期至少下园进行2次以上检查、指导(包括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教学常规),每学期至少进行 1 次以上的送课进园活动,以此带动民办园在管理、保教等方面工作得到健康进展,有相关记录及图片
(2)加大对民办园的师资培训工作和教研指导,接受民办幼儿园的跟班培训和参观学习任务,有照片等文字资料
(3) 每学期结束交一份工作汇报到学前教育科(含照片等文字资料)
2、集团分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