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草案为加强 XX 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全体业主、使用人均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遵守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
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积极参加社会保险
如出现失火、失窃和其他刑事案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业主装修房屋,应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协议
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房屋装修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对于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报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业主违规装修房屋或防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
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其专有部位、自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七、维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管理,根据《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八、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干净、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坏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相邻业主的关系
凡属人为损坏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