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隆宝缘医院文件隆医字(2025)第 06 号关于印发《医院劳动纪律法律规范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医院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保证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医院请休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仔细履行职责
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望各科室仔细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本制度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与本制度相抵住的一律废止
本制度由院综合办负责解释和修改
附:《医院劳动纪律法律规范管理》(试行)办法
甘南隆宝缘医院综合办二 0 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医院劳动纪律法律规范管理》(试行)办法一、目的:加强医院法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劳动组织纪律性,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仔细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科室相互协调,相互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三、权限综合办、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执行、协调与监督,院领导核准执行
四、本制度共五章十条
第一章 劳动纪律第一条 医院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利益,严守医院商业及技术机密
第二条 职工上班应服医院的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配,仔细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科室主任及护理部有权不再调配工作,该职工当日作为旷工论处
第四条 职工上班应坚守岗位,不得聚众闲谈、吃东西,玩手机或擅自离开岗位,违反以上规定经查出按规定处理
第五条 职工上班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卡者给予处理
第六条 每位职工必须遵守医院的《指纹考勤制度》,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第七条 职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