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发布时间:2008 年 11 月 12 日 16:59 www
cn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强化医疗核心的查房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级医师查房 实行主任、副主任医师、科主任负责制 二、人员组成:本科所有成员 三、时间要求 1、管床医生查房每日 1 次,查房一般在 8:00 交班完后立即进行
2、新入院病人,值班医师应立即处理,住院医师在入院后及时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在 24 内查看患者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3、对危重、疑难等特别病例经主治医师提出或直接向科主任提出,科主任安排临时查房
4、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 24 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5、主任、副主任医师对每一例病人一周要有一次查房 四、查房内容 1、检查了解病人的病情、诊疗,解决疑难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⑴、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员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别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例、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介绍有关理论知识及进展,对查房记录在当天及时批阅修改、签字;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等
⑵、主治医师查房:系统了解本组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病人、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确定新方案,科主任决定出院、转院、转科、会诊,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应一一予以纠正,对查房记录必须在当日内批阅、修改、签名等
⑶、住院医师查房: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观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重危、疑难待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