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三级妇幼保健院一、床位住院病床总数 50 张以上。二、科室设置:(一)业务科室:妇女保健科、婚姻保健科、围产保健科、优生咨询科、女职工保健科、更年期保健科、妇儿心理卫生科、乳腺保健科、妇儿营养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科、儿童口腔保健科、儿童眼保健科、生殖健康科、计划生育科、妇产科、儿科、培训指导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二)医技科室:药剂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功能检查科、遗传实验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图书室。三、人员:(一)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60 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 1:1。5 增加编制;(二) 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 80%,其中至少有 6 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房屋:(一)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的基础上,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 55 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 60 平方米增加总面积;(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 7 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妇科检查床 产床综合手术台 电动吸引器腹部手术台 高压灭菌设备多普勒胎心诊断仪 新生儿保温箱B 超(线、扇) 200mA 以上 X 光机心电图机 宫腔镜新生儿抢救台 麻醉机妇科治疗仪 乳腺透照仪儿童体格测量用具 儿童智力测查工具同视机 儿童口腔保健椅裂隙灯 节育手术器械超净工作台 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分光光度计 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仪 酶标仪双目显微镜 恒温培育箱万能显微镜 r 计数仪离心机 分析天平洗衣机 文字处理机(打字机)电视机 幻灯机录、放像机 投影仪抢救车 电子计算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一级妇幼保健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保健、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建立了不同形式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床位总数在 19 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一、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 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二、人员:(一) 定员至少 5 人;(二) 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 80%;(三) 从事防护工作人员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 20%.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