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三项费用报销管理制度1. 总则1.1. 目的为加强集团费用开支管理,结合实际情况,本着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及下属企业参照执行。1.3. 开支、报销审批权限三项费用均纳入集团总部年度费用预算范围进行管理,预算内且限额内的由预算责任人审批后办理;预算内且限额外和预算外的费用报销由总裁审批后办理。各部门特别费用确需增加预算开支,应经总裁审批。预算外新增项目的开支,应经总裁审批。业务招待费开支4.1. 业务招待费纳入总部行政费用预算范畴进行管理和控制。4.2. 业务招待费开支范围4.2.1.集团总裁对外请客用餐、住宿、娱乐(包括喝茶、洗浴、唱歌等休闲活动)、旅游、发放红包、赠送礼品;4.2.2.总裁授权各部门负责人对外请客用餐、住宿、娱乐、赠送礼品;4.2.3.总部其他人员无权列支业务招待费用.4.3. 集团总部对业务招待费实行“预算控制,实报实销,节约奖励”的原则。4.4. 由行政部协同财务部召集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分析各部门工作性质及特点,确定总部年度业务招待开支总额和各部门年度、月度业务招待费用分摊限额,并确定预算内单次开支最高限额和陪餐人员限定及人次标准,报总裁审批后纳入各部门的费用预算。4.5. 总部各部门和财务部均应严格根据业务招待费开支范围,控制开支在预算范围,不符合第 4。2 条规定范围的费用除有总裁的明确授权外,不予以借支和报销。4.6. 业务招待费原则上实行先报批后发生的规定,由经办人事先提出申请;如当日不能办理申请手续,必须于发生前电话请示部门负责人或总裁获得认可,并在随后的 2 个工作日之内补交申请,否则对所发生的招待费不予报销。(单据处理)4.7. 预算范围之内,各部门单次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限定额度和人次标准的开支,由财务部审核,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销;预算范围之外,或单次费用超过限定额度和人次标准的开支,必须事前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总裁审批同意后,财务部方予以列支。4.8. 部门经办人应当在实施招待后 5 个工作日内,凭发票、招待申请、以及相关领导的审批意见办理报销手续,无发票的开支费用自负。4.9. 业务招待费申请金额在 3000 元以上的,经办人可提出请款申请,经过总裁批准后,向财务部先行预支业务招待费。4.10.业务招待用餐、住宿开支标准。《集团招待申请单》见附表。4.11.业务招待费预算限额(试行)序号部门、职别年度预算限额(元)月度平均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