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管理制度汇编前言第一部分 组织与愿景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章程(拟)(201 年 月 日学院第一届第一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序 言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由原上海市闸北区教育学院、原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于 2025 年 6 月合并建成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是区域内服务于基础教育系统的多功能综合性学院
学院始终坚持“聚焦老师、讨论老师、进展老师”的工作理念,提倡“旷怀致远 日新为道"的精神文化,努力发挥区域教育系统德育讨论、教学讨论、教育科研、干部老师培训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功能,倾力于区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区域教育服务功能,全面推动区域教育科学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全面推动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院全称为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英文表述为 Shanghai Jingan District Institute of Education ;住所地址为上海市中华新路 482 号
第三条 本院由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院是一个承担区域教育业务管理与指导的专业机构
第四条 学院针对所承担的教育教学讨论、老师教育、专业服务等三项基本职能,根据区域需求,整体规划,健全机制,专业运作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院文化第五条 学院确立了“聚焦老师、讨论老师、进展老师”的服务理念,即:以改革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培训、讨论、服务质量促进学院内涵进展为目标,全面提升学院办学水平
第六条 学院确立了“创新服务,内涵进展”的总体思路,即:深化体制改革,转换运行机制;坚持学术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健全管理体系,法律规范组织运作,促进学院内涵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