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烟师院字〔2025〕108 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强化岗位管理,根据国家人事部、山东省人事厅及教育厅的有关意见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的原则(一)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原则;(二)坚持以平常考核为基础的全面考核的原则;(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注重考核工作绩效的原则;(四)重视考核结果在聘任、分配中的使用,促进校内灵活高效用人机制形成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范围为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考核形式、方法和程序第四条 考核形式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任职一年来的情况;聘期期满考核主要考核聘期内的全面情况
第五条 考核方法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实行定量记分的方法进行
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思想、教学情况(岗位工作情况)、科研情况及其他业绩量化赋分,评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期内的德、能、勤、绩综合表现及履行聘约和岗位职责的情况
考核要严格程序、标准,充分发扬民主,采纳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查和组织考查相结合的办法,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
第六条 考核程序(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根据考核的内容,进行自我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二)民主评议:以教研室(科室)为单位,沟通个人总结,然后进行民主评议,并由教研室主任(科室负责人)写出书面评议意见
(三)考核打分:各单位考核小组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履行聘约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写出鉴定意见
(四)总结汇报:各单位考核小组在本单位考核结束后,写出书面总结,向校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考核结果
校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各单位考核情况,向校领导汇报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第七条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学工作(岗位工作)、科研工作、社会贡献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八条 政治思想量化赋分标准政治思想考核由被考核人写出政治思想表现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