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自保公司理论初探什么是专业自保公司
专业自保公司是有母公司创立和控制的实体,其主要目的在于为母公司提供保险(Emmett J
Vaughan,Therese M
Vaughan,2001)
专业自保公司的特征:(1)公司的所有权归母公司,从公司治理结构来说母公司是最大股东,对公司拥有所有权
并委托高级经理人行驶对公司的经营权
(2)专业自保公司提供服务的对象是母公司及子公司,或者相关公司
( 3)符合一般保险公司的特征
如运用大数法则承担保险业务,依法运营公司
可以对所承担的保险业务进行再保险等
专业自保公司进展概况实际上,自保的方式在 19 世纪中期就己经出现,当时的美国船舶所有人对伦敦劳合社市场提供的海上保险表示强烈不满,遂于 1840 年成立大西洋相互保险社
自保公司的设立则是在 20 世纪 20 年代末到 30 年代初,但直到 20 世纪 60年代以后,自保公司才真正得到进展,到 70 年代,在美国的非寿险业务领域,尤其是工商企业保险领域,自保已产生重大影响
80 年代中期美国商业保险市场上出现一场责任保险危机,使商业保险保费大幅上涨,严重打击了企业购买保险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推动了自保公司的进展
20 世纪 90 年代,跨国公司得到了空前的进展,全球跨国公司的数量急剧增长,跨国公司纷纷选择在国外保险税负较轻的地区或国家设立自保公司,借以减免税负,并承保无法由传统保险市场所提供的保险
到 2025 年底全球自保公司的数量已超过 5100 家
在自保公司最发达的美国, 500 家最大的公司中拥有自保公司的占 90%,英国 200 家最大公司中设立自保公司的也占到了 80%
对于中国来说,目前只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 “中海油”)一家组建成立了自保公司
中海油从 1995 年开始实行与国际接轨的保险集中管理模式, 2000 年由中海油的两家海外全资子公司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