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情形列举(笔者总结,仅供参考)一、明细列举(一)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及构成犯罪的行为1,盗窃同仁或单位财物(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者2,对同仁施以暴力、敲诈勒索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3,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4,在单位内聚众赌博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 元以上为较大)6,在单位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7,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8,对同仁有强制猥亵或者强奸行为者
9,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0,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失者
11, 伪造公司公文或者公章者
12,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行政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二)违反单位考勤制度的行为1,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2,连续旷工 7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15 天以上者
3,一年内请事假 30 天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无故旷工未向领导汇报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5000 元以上)者
6,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年度内累计计大过三次或者计大小过累计 10 次者
(三)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及工作纪律的行为:1,多次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年度内因此累计被记大过三次以上者2,故意违反公司员工行为法律规范,给公司形象或者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3,因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法律规范记大小过年度内累计 10 次者
4,上班时间长时间从事非工作范围内的活动,被发现经批判仍不悔改且有三次以上的类似行为者
(四)违反单位诚信保密制度的行为:1,虚报工作成绩骗取公司奖励或者规避公司惩处者
2,遗失重要公文未及时汇报者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故意泄漏重要商业秘密者
5,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司提拔者
(五)影响生产秩序及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1,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也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