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名 称备选名称(请选用不同字号)1
经营者姓 名性 别照 片粘贴处身份证号码住 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政治面貌民 族文化程度职业状况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 家庭经营 □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从业人员 (人)资金数额 (万元)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
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备注:申请人填写本表前请详细阅读背面的填写说明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兹 有 , 地 址 在 ,面积 平方米
以上场所之所有权属 所有,使用单位已取得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同意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取得方式为:□1、向房屋所有权人 □租赁 □借用 ; □2、□转租赁 □转借用,并已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3、市场主体自有(注:无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谨此证明以上情况属实
使用单位盖章(或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方式 1、2、3 均需填写本栏)住所(经营场所)所有权人签字盖章: (方式 2 需填写本栏,其他方式无须填写) 证明单位盖章:(方式 3 需填写本栏,其他方式无需填写)日期: 年 月 日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告知承诺书工商登记机关告知如下:一、本次登记系依照现行的登记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办理,在申请登记前和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涉及需经许可的项目,应当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主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假如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