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大纲》总则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中医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大纲
一、培训对象 (一)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从事中医住院医师工作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的中医住院医师
二、培训目标 经过法律规范化培训,使培训对象达到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所规定的中医主治医师水平
三、培训年限 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五年
往届本科毕业生按其毕业年份及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
非本科毕业的中医住院医师,按其取得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年份及现有知识和能力,比照相应各届本科毕业生的要求确定年限
四、培训内容和方法 (一)中医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进行培训,参照目前中医院科室设置情况,现阶段暂设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咽喉科、推拿科、中医皮肤科、中医肛肠科、中医骨伤科等 11 科
(二)中医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注重临床工作能力的培育,加强专业知识的补缺培训,同时重视医德医风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以及医古文、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
(三)中医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在岗实践训练,主要在科室负责人和上级医师指导下,通过临床实践进行
整个培训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科基础培训,时间为三年
培训对象参加本学科及相关科室的医疗工作,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训练,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
同时,学习有关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巩固和提高专业理论知识,成为能独立从事本学科工作的住院医师
第二阶段为专业定向培训,时间为两年
在第一阶段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