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铝厂职工医院临床各科室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各科室: 根据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讨论、报请院务会批准,现将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使用强度控制标准公示如下:1、耳鼻喉科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50%,使用强度为45DDD
2、妇产科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45%,使用强度为30DDD
3 、 骨 科 规 定 抗 菌 药 物 使 用 率 为 60 % , 使 用 强 度 为45DDD
4、外科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60%,使用强度为 45DDD
5、普外科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55%,使用强度为45DDD
6、神经内科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35%,使用强度为25DDD
7、内科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35%,使用强度为 25DDD
8、心内科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35%,使用强度为25DDD
9、内分泌科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35%,使用强度为25DDD
10、老年病科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35%,使用强度为25DDD
11、小儿科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55%,使用强度为45DDD
12、感染性疾病科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65%,使用强度为 55DDD
13、急诊科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40%,使用强度为30DDD
15、I 类切口使用抗菌药物<30%
16、住院病人微生物样本送检率>30%
对超标科室每项指标每超 1%分别扣除医生组当月奖金1%
I 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每超标 1 例,扣除科室奖金 500元
微生物样本送检率每减少 1%,扣除医生组当月奖金 5%
对年底仍不能达标者,将追究科主任责任
望各科室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