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头坳至下营小学道路工程施 工 协 议 书发包方(简称甲方):下营村凹背村民小组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1、甲方工程项目为公益项目,资金通过募捐筹集
2、工程施施工场地点: 邹头坳至下营小学约 270 米
3、工程施工内容:□清路基、□砌石、□填土及夯实、□涵洞接长、□水泥路面
工程数量及价格详见工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和包安全等
5、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
6、工期: 天
即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第二条 工期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8 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五、发生《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工期相应顺延
六、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0 元人民币,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条 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一、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要求(一)清理路基1、需要对路基范围内的杂草、树木清理洁净
2、需要对路基范围内的软泥清理洁净
3、需要排干路基范围内的积水
(二)砌石1、落脚石块应采纳大块石,单块重量不小于 50 公斤
2、采纳的块石应为坚硬石,不准采纳风化石
3、砌石堪落脚底宽为 70 公分,收面顶宽为 40 公分,临空面直立,坡面对路中心倾斜
4、砌石堪每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