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功能定位和职能任务一、乡镇卫生院设置、功能和任务评审标准评价要点支撑材料创评方法1
1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财政投资兴建,设置在本乡镇地域范围内,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乡镇卫生院由政府投资兴建,设置在本乡镇地域范围内,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乡镇卫生院由政府投资兴建,设置在建制乡镇内,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办理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事项
人员、业务、经费划归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
依法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2
卫生院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批准文件;3
院长任命、业务指导、经费划拨文件凭证
查看支撑材料复核材料质量;2
现场提问办公室、财务科员工各一人评审标准评价要点支撑材料创评方法1
2 功能定位和职能任务明确,应突出全科医疗功能,以承担辖区内全科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具备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规模
1功能定位和职能任务明确,应以承担辖区内全科医疗服务为重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具备与功能、任【C】1
乡镇卫生院符合《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全部要求,正式执业三年以上
人员编制达到《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总量的 80%,从事全科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 20%
至少具有 2 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医院设置批文;2
卫生院全部人员、卫生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