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合同(一)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甲方现有一辆 色 车,车主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登记日期 ,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 年 月 日 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____ _元(大写_ 元)成交.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全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支付给甲方。三、本车使用性质 ,随车交付证件(产权证书、附加费,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路费收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七、甲方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需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备注: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二 手 车 买 卖 合 同 (二) (示范文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 、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二 手 车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