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总队机房设计方案1设计范围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预留机房设计位于办公楼 20 层南侧,总建筑面积约200㎡
建成后主要为总队 14 楼机房的补充或重新定位划分,为公安交警核心业务信息系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和机关日常办公信息系统服务
根据国家机房设计标准要求,指挥中心机房按《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法律规范》A 级标准设计
本次机房设计范围包括:1)机房总体布局装修;2)机房综合布线;3)机房 UPS 电源系统;4)机房精密空调;5)机房消防系统;6)机柜及 KVM 系统;7)机房网络及网络安全;8)其他涉及机房改造等;2设计依据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法律规范》(GA/T515-2025)2)《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结构和功能》(GA/T1146-2025)3)《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GA/T1049—2025/2025)4)《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法律规范》(GB2887-2025)5)《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2025)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7)《低压配电设计法律规范》(GB50054—2025)8)《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GB50057-2025)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施工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68—2025)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69-2025)1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法律规范》(GB50174-2025)12)《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法律规范》(GB50198-2025)1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法律规范》(GB50220-1995)14)《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303-2025)1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法律规范》(GB50343-2025)1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法律规范》(GB503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