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管理办法(修改件)第一章 总 则1.1 目的为实现本公司可持续进展战略,切实加强对人力资源的招聘、选拔管理,不失时机地吸收、引进、选拔各类人才。法律规范招聘运作程序,确保员工质量,促进公司持续、稳健、高效进展,特制定本办法。1.2 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所需招聘与选拔之各类员工,悉依本办法执行.1。3 员工概念凡本公司根据企业进展需要而招聘、选拔录用的职员(管理、技术人员)和工人(班长以下一线直接生产工人、二线辅助生产工人、三线后勤服务人员)统称为员工。1。4 用人方针本公司用人方针是:以人为本,人是企业生产力之第一要素,尊重人,培育人,重用人,充分发挥人的潜能,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制造性,亲睦合作,分享成果,同舟共济,同创江丰之伟业。1.5 聘用原则 1。5。1 坚持人力资源来自市场,实行公开招聘或选聘的原则. 1.5.2 坚持用人唯贤唯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1。5.3 坚持择优录用,双向选择的原则。 1.5.4 坚持因事择人,人事相宜,优化配置,效率优先的原则.1.6 招聘对象 1。6。1 国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高中、初中毕业生; 1.6.2 来自人力资源市场应聘的各类之适合人才、人员。1.7 聘用限制具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未先告知,经聘用后发现查明,均予以辞退,本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1。7。1 剥夺权利尚未复权者; 1.7。2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1。7.3 吸毒者; 1.7.4 亏欠公款者; 1。7。5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疾病者; 1。7。6 品性恶劣,经公私营企事业单位开除者; 1。7。7 法定未成年者; 1.7.8 原公司员工违纪辞退或自动离职者。1.8 职能部门 本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的职能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公司员工(职员和工人)的招聘、选拔、录用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第二章 招聘计划2.1 调查预测 2.1。1 供给预测,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中、长期进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每年必须适时地(一般为 11 月底以前)做好当地、区域人力资源供给情况的调查、预测,并结合本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写出人力资源供给情况预测报告,为公司吸收新员工、选用人才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1。2 需求预测,人力资源部为确保公司中、长期进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每年必须适时地(一般为 11 月底以前)做好本公司人力资源现有情况与需求情况的摸底预测工作,写出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报告,为制定下一年度及中、长期人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