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人才兴企战略,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进展,根据《职业教育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的进展战略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
人力资源教育培训是公司管理和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工作
公司各级组织应当创建学习型组织,提倡全员培训,努力为公司全体员工制造接受教育培训的条件和机会
第三条 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进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有计划、有重点、多形式、分层次地培育公司进展所需的各类人才,着力提高人力资源的整体素养
第四条 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系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重点实施
各级公司应当加强对本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实施
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 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岗前培训;岗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适应性培训;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富余员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需要对员工进行的各类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和市场竞争需要持证上岗及按期审验的,要实行有效措施,保证符合其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股份)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教育培训的计划与备案第七条 各级公司应当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公司整体规划
根据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进展规划,制定明确的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
第八条 根据当前工作和未来进展需要,集团公司制定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性计划,于当年 3 月底前下发
各分子公司应当制定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