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用重组 DNA 制品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一、引言 由于分子遗传学、核酸化学及重组 DNA(rDNA)技术的迅速进展,现已能够确定和获得许多天然活性蛋白的编码基因,将其插入表达载体或引入某种宿主细胞后,能有效地表达该基因产物,再经分离、纯化和检定,可得到用于预防和治疗某些人类疾病的制品,诸如现有的乙型肝炎疫苗、胰岛素、生长激素、干扰素等。 用不同于常规方法的 rDNA 技术生产的制品,是近年来出现的新产品,评价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亦不同于常规方法。这一领域中的知识和技术还在不断进展,为了有利于这类制品在我国的讨论和进展,并为这类制品的审评提供依据,有必要制定一个原则性指导文件,以保证在人群中试验或应用时安全有效。 本“人用重组 DNA 制品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不可能面面俱到,可能有许多专门技术问题会出现,对于这类问题或某一特定制品,则应视具体问题具体讨论决定。本《指导原则》亦将随科学技术进展和经验积累而逐步完善. 二、总则 (一)本《指导原则》适用于 rDNA 技术生产并在人体内应用的蛋白质、肽类制品. (二)凡属与一般生物制品有关的质量控制,均按现行版《中国药典》有关规定执行。有关生产设施的要求应参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法律规范》执行。 三、质量控制要求 (一)原材料的控制 1.表达载体和宿主细胞 应提供有关表达载体详细资料,包括基因的来源、克隆和鉴定,表达载体的构建、结构和遗传特性。应说明载体组成各部分的来源和功能,如复制子和启动子来源,或抗生素抗性标志物.提供至少包括构建中所用位点的酶切图谱。应提供宿主细胞的资料,包括细胞株(系)名称、来源、传代历史、检定结果及基本生物学特性等。应详细说明载体引入宿主细胞的方法及载体在宿主细胞内的状态(是否整合到染色体内)及拷贝数。应提供宿主和载体结合后的遗传稳定性资料。 2.克隆基因的序列 应提供插入基因和表达载体两侧端控制区的核苷酸序列。所有与表达有关的序列均应详细叙述. 3.表达 应详细叙述在生产过程中,启动和控制克隆基因在宿主细胞中的表达所采纳的方法及表达水平。4.原辅料 原辅料应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动物源性原料的使用应提供来源及质控检测资料;发酵用培育基不能添加 β 内酰胺类抗生素。(二)生产的控制 1.主细胞库(MASTERCELLBANK) rDNA 制品的生产应采纳种子批(SEEDLOT)系统。从已建立的主细胞库中,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