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金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设置本公司为了完成各项业务和完善内部管理,经公司股东会议讨论一致决定设置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财务管理1、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仔细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法纪,加强核算,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支持业务人员工作,仔细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财经法律
严格执行财经法律,加强财务监督必须根据经济核算原则,充分运用各项业务活动数据,分析和评估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并预测财务前景,从而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措施,改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根据规定要求,如实填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及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月报、季报和年报
2、代理记账、纳税申报、办证、乱账整理等各项服务费一律签订服务合同协议、若有特别情况不能签订服务协议的,应写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费收取的标准及服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公司内部任何人员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应交到财务负责人处开取收据后及时入账,收取的服务费由威宁县金鼎财务公司专门负责人在 5 个工作日内汇入公司账户,若有特别情况不能及时存入公司账户,经股东商量同意方可顺延 15 个工作日
4、代理记账、纳税申报收取的服务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算在公司工作的业务人员根据收取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的服务费总和扣除公司各项支出后的净利润提取 5﹪的业务提成,提成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核算兑现到业务人员手中
5、代理办证、乱账整理、其他各项服务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算在公司工作的业务人员根据每一项代理收取的服务费提取 10﹪的业务提成,该项提成业务人员在办理完成把资料交到客户手中收取服务费开据收据后可以立即提取业务提成,扣除提成后剩余资金交到财务开具收据后(收据备注应写明提成及收取费用分别是多少)限 3个工作日内汇入公司账户,提取的提成可不经公司任何一个人同意方可自行提取
6、根据公司法规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