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1 目的 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2 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及生态恢复3 责任 环保部、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 环保部责任:负责公司环境监督和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生产部责任:负责维修环保设备,使其能正常运行,确保“三废”得到正常排放。 生产车间责任:确保本车间环保设备正常运行,4 内容 4.1 “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 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 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 环保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 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养水平。 4.6 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 废水方面 4。7。1 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冷却后循环,经处理达标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一部分公司绿化用,一部分给园区管道排放。 4.8 废气方面:混铁炉、提钒转炉、精炼转炉等污染物经布袋除尘处理。 4.9 生产车间产生钢渣、氧化铁皮、废油、废耐火材料实行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4.9.1 除尘灰由本公司烧结利用回收。 4。10 空调机、空压机及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纳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 公司内原料必须根据有关管理规定贮存、保管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5、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判、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 5。1 放松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环保事故者; 5。2 挪用治理污染费用、设备和物资者; 5。3 对监督检查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者; 5.4 有污染防治设施无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5。5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环境管理人员; 5.6 对污染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者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仔细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