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星创客〔2025〕1 号众星创客科技众创空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众星创客科技众创空间对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团队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入驻、毕业标准和孵化程序,促进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健康进展,依据众星创客科技众创空间(以下简称新蔡众星创客空间)的实际情况,立足于长远进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在众星创客科技众创空间孵化的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不涉及本市范围内其他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或高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专业众创空间、留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公司等高网络成员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蔡众星创客空间有限公司文件新创业团队是指所有达到众星创客科技众创空间入驻标准并与新蔡众星创客空间有限公司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完入驻手续后正式进入新蔡众星创客空间有限公司场地内的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
本办法所称的入驻项目是指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自带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众星创客科技众创空间内重点进行商品化、产业化的高新技术成果或正在研制开发转换的高新技术成果和项目
第四条众星创客科技众创空间对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提供以下服务:1.创业辅导
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2.管理咨询
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3.沟通培训
包含管理培训、技术沟通、专家咨询等内容
4.项目推介
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内容
5.市场推广
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内容
6.融资投资
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内容
7.人才引进
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8.专业服务
包含技术平台、检验测试、技术联盟等内容
9.基础设施
包含办公场地、商务会务、物业服务等内容
第二章 入驻标准第五条 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应当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