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班主任、优秀老师评选方案为了充分调动广阔老师的工作积极性,锻造高素养的老师队伍,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竞争氛围,特制定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老师评选方案如下:一、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及办法(一)评选范围所有在职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1、仔细遵守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关怀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深受师生好评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班主任学习培训活动,具有强烈的上进意识,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班级管理水平,积极探究班级管理的新思路,班级工作有创新
3、注重学生良好习惯的培育,班级纪律井然有序,班级内部干净,各项常规教育工作法律规范开展
4、热爱班主任工作,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班级凝聚力强,班风好,所教班级各项工作名列前茅
5、仔细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种活动,成绩突出
能够仔细及时的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6、积极协调各科老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完成各项教育学习任务,各科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三)评选办法1、学校每年(学期)进行一次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评选出的优秀班主任所在班级为优秀班集体
2、对优秀班主任进行奖励,在上级评优选先活动中优先考虑推举
3、评选总分由班主任班级管理成绩、个人教学成绩、班级学科总成绩、个人荣誉、民主评议等几方面构成
(1)班级管理成绩:根据学校平常班主任量化考核成绩计分
(2)个人成绩:按学校大考的所记成绩来计分
(3)班级学科总成绩:班级总分第一名记 30 分,第二名记25 分,第三名记 20 分,最后一名记 10 分 (4)个人荣誉:近一年来,在省、市、县、乡优质课竞赛中,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8、7、6 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7、6、5 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6、5、4 分;教办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5、4、3 分计分
在课题立项或优秀论文等评选活动获奖,分别按各级优质课竞赛三等奖的分值计分
获得省、市、县、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