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一、工作制度(一)应答及信息传递制度1、医院建立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效的联系通道,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上传、下达的信息畅通和准确。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次接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指令的医院办公室、医务科、预防保健科或院行政总值班(夜间),应问清“事件”发生和进展的一般情况(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以及伤情或毒物种类,危害波及范围和程度,下达给本院的具体救援任务及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立即向医院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3、接到报告,医院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发出指令,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根据指令要求,启动医院应急处理预案:组织、部署、指导、协调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 4、领导小组各成员在接受任务后,按各自职责和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并将各自信息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组长;组长综合所有信息后再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院的准备情况和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包括:床位预留、技术力量、特别药品和设备等,以供其统筹决策. 5、医务科应根据应急预案,立即布置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抢救(救治)组成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指定地点,按预案要求进行各项准备和开展工作。 6、医院对参加院内应急处理网络的所有成员建立有效、畅通的通讯联络并宣布相关纪律. 7、有现场救援任务时,应保证救援小组人员落实,及时掌握所有“一线”及“替补”队员的通讯信息,随时能拉得出,用得上;装备、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应急救援“清单”的要求;平常药品和器械必须定期检查,常换常新,保证在有效期的范围内;急救车辆由办公室控制,保持常备不懈,车况良好,不得随意挪作他用.8、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随时接受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诊断的意见、救治的方案等指导. 9、指定专人对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作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对事件中所有进入本院的诊治者都应登记造册。 10、每日向区疾控中心和区、街道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报告在院的患者及医学留观者的情况(数量、病情)、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11、遇有下列情况及时向区、街道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请求支援: (1)请求上级专家组会诊及专业技术的帮助; (2)需要特别解毒药品、特别设备以及应用方案的支援; (3)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危重患者及传染病患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