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页企业并购重组税务处理与税务筹划主办:上海普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10年10月23-24日上海价格:¥3200/人(包括授课费、资料费、会务费、证书、午餐等)课程背景:2010年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第一次向社会公布了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实际成文日期是2010年7月26日)
传说中的59号文的实施细则终于出台
根据这个办法规定,本办法发布时企业已经完成重组业务的,如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特殊税务处理,企业没有按照本办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的,应补备相关资料;需要税务机关确认的,按照本办法要求补充确认
2008、2009年度企业重组业务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可按本办法处理
这个规定说明,即使是在2008年和2009年完成重组所得税处理的企业也可能会受到这个新政策的影响
如果不能充分理解这个办法的要求,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就会面临较大的风险
根据广大学员对本课程的强烈需求,我们决定在上海召开一场别开生面的培训,我们将邀请59号文和4号公告的立法者结合具体案例解读这两部文件,实现一次59号文和4号公告的“激情大碰撞”
望广大企业珍惜本次学习机会,积极报名参加
课程提纲:第一模块:59号文政策操作与案例分析一、引入新概念: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1、企业重组的定义(广义/狭义),与会计重组的区别2、企业重组类型:企业合并、分立、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债务重组、企业法律形式改变3、企业重组基本假使与资产税务处理4、特殊性税务处理:需同时满足的一般条件5、合理的商业目的、资产股权转让比例、股份支付比例、经营连续、权益连续6、一般性重组与特殊性重组处理之比较7、重组日如何确定二、企业合并1、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