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来料法律规范1.送货单要求:1.1 供应商送货每批物料必须要附送货单,否则拒绝收货.1。2 送货单上必须详细填写采购订单号、我司物料编码、名称规格、数量、日期、供应商名称。1.3 送货单必须完好并保证填写书面洁净。1。4 送货单内容必须与实物一致.2.供应商送货包装要求:2.1 同一款物料的每件外箱包装体积大小、装箱数量必须要一致,只留一个尾数箱。2.2 内包装摆放有规律,摆放整齐,每小包或每一层数量必须一致,便于点数.2。3 若有零散而且品种多的物料,每一款物料必须用胶袋装好,标识好后统一放置于箱内.不允许多种物料无任何包装就混装在同一个包装箱内。2.4 所有物料来料重量必须符合产品防护规定的重量(五金类物料:每箱(纸箱或胶筐)的重量不可以超过 20KG;塑胶类物料: 每箱(纸箱或胶筐)的重量不可以超过 15KG;包装类材料:每扎物料的重量不可以超过 10KG)。2.5 所有外来物料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严禁无包装裸露货物送货,如有破损或被挤压变形,仓管部一律给予拒收处理。2。6 所有用塑胶胶筐/重复利用的纸箱包装物料必须保证塑胶外筐洁净洁净(包括包装有无灰尘、旧标签是否处理洁净等),所有纸箱包装物料装箱容量不得超过折合线。2。7 相关结构料包装数量规格请按附件要求包装。3。标识要求:3.1 每件物料外箱侧面的右上角必须贴有来料标识。3.2 装箱标识内容必须有:我司相对应的物料编码、名称、规格、装箱数量、生产日期、QC 检验章。3.3 箱内有小包装的,小包装标识内容必须有:名称、规格、小包数量;并且必须要与外箱标识内容一致。3。4 标识的内容必须与实物相符.3.5 严禁标签直接贴在货物表面.3。6 必须根据我司要求的每月颜色标识粘贴,月份与标签必须一致。4.送货数量要求:4.1 供应商送货数量必须和送货单上的数量一致,不得虚开数量。4。2 供应商必须按我司采购订单数量送货,拒绝超订单数量送货。4.3 供应商送货到仓库内必须与收料员当面清点数量(数量存在异常时必须由送货员确认).5。卸货要求:5.1 供应商在卸货时必须将所有物料卸货到卡板上,必须做到按各种物料规定高度摆放整齐,且要求按“上小下大,上轻下重”等原则放置,根据仓管员指定区域堆放整齐。5。2 供应商送货车辆要根据卸货车位停车,不得停在仓库收货门口(下雨天除外)。5。3 供应商送货人员不得私自进入仓库任何区域寻找叉车与栈板,由收料人员负责处理。5.4 如送货物料达不到收货要求,供应商需在当天内清理,不能在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