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行为法律规范2.1 着装2。l。l 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制服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统一制服。因私外出时应着便服。2.1。2 着统一制服时,要按规定佩带标志。2.1。3 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2.1。4 在 用人单位除工作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2。1。5 着制服应洁净洁净,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2。1。6 爱护和妥善保管制服和标志。严禁将制服和标志变卖、赠送或出租、出借给他人。2。1.7 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应佩戴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和证章。2.2 仪容仪表2。2。1 执勤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2.2.2 保安员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2.2.3 不得纹身,不得染发、染指甲,不得戴首饰。2.3 礼节2。3.1 在下列场合行举手礼。 1) 执勤交接班时。 2) 纠正违章时。 3) 受到领导接见、慰问或领导视察、检查工作时。 4) 参加外事活动或与外宾接触时。 5) 着装在大会上发言开始和结束时。 6) 接受颁奖时。2。3。2 在参加集会、大型活动奏国歌、升国旗时,要自行立正并行注目礼。2.3.3 对日常接触的上级领导可以不行举手礼。2。4 举止2.4.1 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法律规范,举止文明。2.4.2 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不准袖手或将手插入衣兜.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2。4。3 不准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酗酒。2。4。4 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2。4.5 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2.5 语言2。5.1 在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文明法律规范。接触群众时,说话要和气,使用“你好、请、您、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要注意称谓的使用。在与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外籍人士交谈时,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2。5.2 执勤时应讲普通话。2。6 岗位纪律2。6。1 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得超越职责权限。2。6.2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2.6.3 不准刁难群众.2.6。4 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2.6.5 遵守客户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 用人单位内部的机密事项.2.6.6 未经允许不准动用 用人单位物品和接受 用人单位赠送的礼品。2.6.7 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保安队.不准迟报、漏报、瞒报。2。6。8 要仔细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2。6。9 要爱护公物,爱护客户财物.2。7 卫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