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考核标准及处罚细则(摘要)凡是在工作中有以下违规违纪事项和不称职者,均由项目处或部门在每月 30 日之前上报公司予以绩效扣分或批判纠正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或早退,脱岗(中途离岗),10 分钟以内扣 1 分,超过 10 分钟不超过 30 分钟扣 2 分,30 分钟以上不超过 1 小时扣 3 分,1 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
2、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换班、换岗、换休手续,每发现一起扣 1 分
3、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会议、学习、训练,一次扣 1 分
4、上班时不根据规定着装,佩戴标牌,头发过长,着装不干净,每发现一起扣 1 分,多次发生加重处理
5、不根据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交接班不清相互推卸责任造成经费差错、物品丢失者,除补齐差额、赔偿损失外,扣 5 至 10 分
6、在接待公司来访人员时,态度不好,不文明用语,礼节礼貌不周到,遇到公司领导或业主车辆不按规定起立、敬礼者,一次扣 2 分
7、工作中,遇事不耐心解释或说服,造成与业主、来宾谩骂、纠打者,一次扣 5 分,情节严重加重处理
8、由于服务质量或态度欠佳,造成业主有效投诉者(或公司领导点名批判的)一次扣 5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理
9、在工作时间内看书、报、杂志,手机,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在岗位上吃零食,抽烟者,一次扣 1 分
110、工作中不仔细负责,巡逻检查不到位、不如实签到,造成漏查、漏检,一次扣 2 分,情节严重加重处理
11、在岗位上睡觉者发现一次扣 5 分,一月内出现两次睡觉加重处理,一月内出现三次者,作辞退处理
12、门岗值班员必须严格履行外来人员探访、车辆登记、制度和人员物品出入管理制度,否则,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13、门岗不检查、询问、登记,导致闲杂人员进入小区销售物品、派发广告、捡废品、乱张贴等,发现一次扣 2 分
14、门岗必须按规定给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