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系系务会议制度为及时传达贯彻学院指示精神,讨论安排部署我系各项工作,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反映基础工作情况,加强内部管理,使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效率,促进系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科学决策,提高老师业务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搞好专业建设,提高会议效率,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系务会参加人员为系主任、专业建设负责人、副教授以上老师组成,必要时扩大到系部全体老师
第二条 系务会的主要任务: 一、讨论贯彻落实学院政策的措施、执行学院决定和院领导指示,及需要向学院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讨论制订本系中长期进展规划,制订本系学科专业建设、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沟通合作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
制定和修订本系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讨论部署本系的日常管理、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与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育等方面的重大工作
四、讨论制订本系的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制定教学计划,建立健全本系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听取骨干老师的工作汇报,保障各环节教学任务的完成,保证教学质量
五、讨论决定本系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的立项、过程的检查以及成果的鉴定和申报工作,保证全系教学改革和科研任务的完成
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有计划地培育专业带头人和骨干老师,形成合理的师资结构
七、讨论并制订本系人员的岗位职责、考勤、考核等工作
八、讨论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求的措施,协助学院党委组织开展好学生工作
九、讨论加强本系师德建设、学风建设、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
十、及时讨论本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举措,做好危机防范与处理
十一、其他需要系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系务会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系务会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听取意见,达成共识,形成集体决定
会议实际到会人员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