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江苏省示范县(市、区)督导评估办法一、背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先后建成 4 个全国“行动”工作示范县(市、区).根据全国“行动规划(2025—2025 年)”,“十一五”期间将再新建 100 个全国“行动"示范县(市、区).为推动我省“行动”工作的健康进展,引导广阔农民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全国“行动规划(2025—2025 年)”中关于创建“行动"示范县(市、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申报(一)申报条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县(市、区)均可申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江苏省示范县(市、区)”:1.“行动”工作已覆盖全县(市、区)80%以上乡镇村;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 90%以上;3.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苏南地区达 95%以上,苏中地区达75%以上,苏北地区达 70%以上,其中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苏南地区达 85%以上,其它地区达 40%以上;适宜地区“一池三改”沼气普及率达 16%以上;4.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实施率达 95%以上;5.农林、体育部门至少每两年举办一次县(市、区)级农民运动会;6.卫生保健知识传播材料年入户率达 80%以上,各单位、社区(居委会、村)、镇(街道)订有卫生保健等科普杂志、报纸和墙报.(二)申报方法对比“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江苏省示范县(市、区)督导评估标准,经仔细自查后,认为总分已达到 240 分(含奖励分)以上,其中:组织管理与政策指标不低于 55 分;过程指标不低于 85 分;效果指标不低于 80 分;且已初步形成“行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多部门合作格局,并经省辖市“行动”办组织专家初评认定后,由省辖市“行动”领导小组向省“行动"领导小组推举申报。(三)申报材料1.申报县(市、区)“行动"领导小组的申请报告;2.申报县(市、区)“行动”工作规划和最近三年的实施计划;3.创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江苏省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和总结;4.自查评分表和评估报告;5.省辖市“行动"办推举意见和专家评估报告;6.本底材料,包括全县(市、区)总人口和总户数、乡镇村名称和数量、中小学校名称和数量、主管卫生的乡镇领导、乡镇妇联主席、村长、村妇代会主任等乡村干部人数、乡村防保医生数等;7.“行动"领导体系和网络结构;8.六项基本条件的单...